新加坡基金管理公司牌照 Singapore Fund Management Company License
根据《证券与期货法》(SFA),希望在新加坡从事基金管理业务的公司可以是持有基金管理的资本市场服务(CMS)许可证的持牌基金管理公司(LFMC),也可以是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注册的基金管理 公司(RFMC)。 基金管理业务意味着公司的活动包括代表客户做出有关资金或资产池的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公司牌照分类
LFMC Retail(公募)基金管理牌照
LFMC A/II(合格投资人)基金管理牌照
VCFM 风险投资基金管理牌照
RFMC 注册基金管理牌照
LFMC Retail(公募)基金管理牌照
与所有类型的投资人开展进行基金投资管理业务。
LFMC A/II(合格投资人)基金管理牌照
仅能与合格投资人开展进行基金投资管理业务,但对投资人数量与基金规模没有限制。
VCFM 风险投资基金管理牌照
仅对合格投资者进行风险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业务,而对合格投资者的数量没有限制。 风险投资基金受到投资和基金类型的限制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附录7。
RFMC 注册基金管理牌照
与不超过30位合格投资人开展进行基金投资管理业务(30位名额中,机构投资人:例如基金,或有限合伙投资结构等,不超过15位)
管理总资产(AUM)不能超过2.5亿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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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服务牌照 CMSL / 注册资产管理公司 RF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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